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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国家标准的苗木类型和树种,以及有条件或需特殊处理的种子、苗木

另行规定。
    5、营造技术
    封山(沙)育林技术要求执行 GB/T 15163 的规定;飞播造林(草)技术要求
执行

GB/T 15162 和 LY/T1186 的规定;人工造林整地、造林密度在满足下列

要求的同时,具体执行

GB/T 15776 的规定。

    ① 整地
    禁止采用全面整地方法。具体视立地、树种等情况确定是否整地或适宜的局部
整地方式,一般采用:
    a)鱼鳞坑整地
    适用于陡坡、沟头或沟坡造林。鱼鳞坑为半月形坑穴,外高内低,长径 O.8~
1.5 m,短径 0.5~1.0m,埂高 O.2~0.3 m。坡面上坑与坑排列成三角形,以
利蓄水保土。
    b)水平沟或竹节沟整地

适用于土层浅薄的丘陵、沟壑山地。沿等高线布设,品字形或三角形配置。沟

4~6 m,沟底宽 O.2~0.4m,沟口宽 O.5~1.O m,深 0.4~0.6 m。沟内

留档,档距

2 m。种植点设在沟埂内坡的中部。

c)反坡梯田

    适于地形破碎程度小、坡面平整的造林地。田面向内倾斜 3~15º 反坡;宽 1

3 m,长度不限,每隔一定距离修筑土埂,预防水流汇集;横向比降保持在

1%以内。

d)两次整地

    适宜于降雨量稀少、土层薄、半风化母质的山地。在上年的干旱季节,先整成
一个浅坑,等到浅坑内积存了雨水,使土壤和半风化母质变松软时,再进行第
二次整地达到要求深度。

2、造林密度
根据建设类型区、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确定水土保持林的适宜造林密

度,不同造林树种的适宜造林密度参见附录

D,原则上:

南方水热条件较好地区可比北方水热条件较差地区大些;
同一地区立地条件较好地段可比立地条件较差地段大些;
灌木树种比乔木树种大些;
针叶树种比阔叶树种大些。
(二)水源涵养林

    1、树种选择

选择树体高大、冠幅大,林内枯枝落叶丰富和枯落物易于分解,具有深根系

根量多和根域广;长寿、生长稳定且抗性强的树种。
    详见附录 A 表 A2 和附录 B、附录 c。

2、营造方式

    同水土保持林。
    3、营造模式

以营造混交且垂直郁闭好的复层群落结构模式为主。
混交类型、方式和混交比基本同水土保持林,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增加

阔叶树的比例。
    4、种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