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 筑
一.设计依据
乐山市文件(乐沙
[2006]30 号)
;
二.设计标准
乐山市办公楼方案设计主要依据国家与有关部门的建设要求,标准
及指标:
(
1
)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37 - 87;
( 2
)国家标准局建筑设计规范
GBJ11 - 89;
( 3)国家标准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 87
。
三.设计原则
1. 在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 充分合理地利用场地进行功能与流线布局,相对独立地布置办公楼
和商业用房区域,强调办公楼建筑的主体形象,创造一个良好的富有特色和
标志性的建筑空间环境;
3. 重视当地气候条件,在办公楼总平面布局中主体建筑南北朝向,最
大限度地利用建筑的大面宽小进深来增进自然通风和扩大采光面,改善建筑
室内环境舒适感;
4. 合理配置办公楼所包含的各项功能与相关流线。
5. 通过办公楼入口环境设计为城市提供半开敞的富有景观特色的建筑前
广场空间,充分表达城市与建筑共融的空间环境形象,强化该建筑对城市景
观的标志作用。
四.建筑设计
(一)建筑总体布局
该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大南街与西街东段交汇处。综合楼建筑总体包括主
体办公楼(局五个单位的办公用房),会议中心(
200 座)和商用营业房。
在充分考虑用地地形状况及场地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将主体办公楼布置于道
路交汇处;商用营业房作为附楼布置在场地西侧。在主楼与附楼之间设置车
行出入口与龙腹街道直接相通,方便办公区人员出入,并满足消防通道的需
要,同时内部设置出入口与宿舍区相连接。
(二)建筑功能与流线设计
将主体办公楼布置于用地西南侧,临道路交汇处,通过大踏步上到主入
口前庭,正面朝向办公楼门厅,东侧配置裙房(商业用房和大会议室),通
过建筑组合,有力地突出了办公楼主体建筑的鲜明形象,并保证办公楼各项
功能使用的合理性。
办公楼作为整个区域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设计尽可能谋求其自身
功能使用的合理性与整体性,并与其它部分(商业用房)保持使用分离和造
型上的统一。
综合以上的设计条件,方案设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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