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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

先进先出

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

”的原则发放

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

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

大料

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

等损失,保管员应负

经济责任

15

领料单

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

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

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

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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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

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

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

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

采购员

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

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

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

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账要字迹清楚,

日清月结

积压

托收

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

盘盈

 

 

盘亏

 

 

每月都

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