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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 米,或跨度超过 18

米,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的

模板支撑系统。

2.0.16 项目负责人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工程项目上,组

织实施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

2.0.17 本单位人员

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人员。

三、安全生产

3.1 一般规定

3.1.1 安全报监

3.1.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3.1.1.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

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

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3.1.1.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

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1.2 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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