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
视情处罚款
300-1000 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
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
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
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
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
30-100 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
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
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
再视情况罚款
30-200 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
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
款
50-200 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
者每次处罚款
10-50 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
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
30-100 元或视情节
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
人罚款每次
20 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