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本制度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主要管理制度,适用
于
项目现场管理。
2.
本制度以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
基础,并依据相关方(业主、监理、总包等)要求而制定。
3.
当本制度与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不一致时,以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准;
但是,当本制度的有关要求高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范时,执行本制度。
4. 本制度未作出要求的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范执行。
5. 本制度将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并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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