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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

1984 年,当时国

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1995 年建设部 230 号

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
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

 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 10 % 左右( 不同

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

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
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

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
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评标方法
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3.4 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
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
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
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
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

 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3.5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

《建筑法》、

《招投

标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

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
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

 

  

4.结束语 

  从建筑设计准备工作的开始直到对建筑设计的最终评价,建筑设计管理才算圆满地走
完了漫长的管理过程,在建筑设计的管理过程中人是其中的决定因素,而质量则是最为优
先也是最为重要的考量因素,抓好人与质量对于建筑设计管理而言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