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断线
0.25b
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波浪线
0.25b
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构造层次的断开界线
注:地平线的线宽可用
1.4b
三、图样画法
(一)平面图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在同一
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
至上布置。
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
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
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在平面图上,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注写在直径为
6mm 细实线绘制的圆圈
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在建筑物
±0.000 标高的平面图上应绘制指北针,
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二)立面图
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
寸和标高等。
在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
整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
及色彩。
① ⑩
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 ~ 立面图、
(
A)~(F)立面图)。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三)剖面图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
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
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中的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绘图时,应根
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标注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与其
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剖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在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上,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
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
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
找坡坡度。
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比例大于 1:50 时,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
2)比例等于 1:50 时,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