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电容器组控制导线的联接应符合盘柜配线,二次回路配线的要求。
3.7 送电前的检查:
3.7.1 绝缘摇测:1kV 以下电容器应用 1000V 摇表摇测,3~10kV 电容器应用 2500V 摇
表摇测,并做好记录。摇测时应注意摇测方法,以防电容放电烧坏摇表,摇完后要进行放电。
各种保护装置正确可靠。
3.7.6 放电系统完好无损。
3.7.7 控制设备完好无损,动作正常,各种仪表校对合格。
3.7.8 自动功率因数补偿装置调整好(用移相器事先调整好)。
3.8 送电运行验收:
3.8.1 冲击合闸试验:对电力电容器组进行三次冲击合闸试验,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
运行。
3.8.2 正常运行 24 小时后,应办理验收手续,移交甲方验收。
3.8.3 验收时应移交以下技术资料:
3.8.3.1 设计图纸及设备附带的技术资料;
3.8.3.2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8.3.3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3.8.3.4 设备绝缘摇测及耐压试验记录;
3.8.3.5 安装记录及调试记录。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电容器及其附件的试验调整和电容器器身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调试记录。
4.1.2 电容器器身不得有坏损及渗油,瓷件无裂纹、瓷釉无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