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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职条件

1)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 3 年以上。

3)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

平。

4)熟悉《电力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电生产的规程、规范。

5)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

2.2.2  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指导解决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推

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的自动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3)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技术审批工作。

4)负责技术考核及技术档案工作,健全和完善技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指导职工技术培训。

5)负责事故调查,组织事故的技术分析,审批事故处理技术方案。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水电站实际工作 5 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掌握水电生产、运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技术决策能力。

5)熟悉本单位生产的基本情况。 

2.2.3  资产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经济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2)负责本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制订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务年度计划,挖潜增效,降低

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财务审核和对外经济合同,贯彻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协助搞好资产运营工作,保证资源合理配置和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任职条件

1)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 5 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熟悉经营管理理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

2.3  行政管理类

2.3.1  行政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公共事务、保卫、计生和后勤等工作。

3)组织制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管理工作 3 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知识。

4)了解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

力。

2.3.2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承办行政事务、公共事务、计生及后勤等具体工作。

2)承办接待、保卫、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项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任职条件

1)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熟悉行政事务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3.3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文秘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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