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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  垫木与吊点的位置应相同,并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
    5.3.3  同桩号的桩应堆放在一起,而桩尖应向一端。
    5.3.4  多层垫木应上下对齐,最下层的垫木应适当加宽。堆放层数一般不宜超过 4 层。
    5.4  妥善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控制桩。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动而位移。
    5.5  打桩时如发现地质资料与提供的数据不符时,应停止施工,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
处理。
    5.6  在邻近有建筑物或岸边、斜坡上打桩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施工
时应随时进行观测,确保避免因打桩振动而发生安全事故。
    5.7  打桩完毕进行基坑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
斜。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预制桩必须提前定货加工,打桩时预制桩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 100%,并应增加
养护期一个月后方准施打。
    6.2  桩身断裂。由于桩身弯曲过大、强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碍物等原因造成,或桩在堆放、起
吊、运输过程中产生断裂,没有发现而致。应及时检查。
    6.3  桩顶碎裂、由于桩顶强度不够及钢筋网片不足、主筋距桩顶面大小,或桩顶不平、施工
机具选择不当等原因所造成。应加强施工准备时的检查。
    6.4  桩身倾斜。由于场地不平、打桩机底盘不水平或稳桩不垂直、桩尖在地下遇见硬物等原
因所造成。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定执行。
    6.5  接桩处拉脱开裂。连接处表面不干净、连接铁件不平、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接桩上下
中心线不在同一条线上等原因所造成。应保证接桩的质量。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出厂合格证。
    7.2  试桩或试验记录。
    7.3  补桩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