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1、 施工用电
(1) 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在同一供电系统中,
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2) 临时电源及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装设触(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保护装置应完整无损,动作灵敏。使用前必须按
“试验”按钮,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 各种电闸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东西,并配备安全锁。非本岗位作业人
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所有配电间及配电处应挂
“有
电危险
”的警示牌。
(4) 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
必须防雨、防尘。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1.3-1.5m;移动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
地面的垂直距离
0.6-1.5m。
(6)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电源控制开关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处。
安全员调查
班 组 自 检
项目部自查
日常安全管理、学习
技术交底、规章制度学习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隐患整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