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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渠道工程

明(暗)渠开挖、填筑按施工部位划分,衬砌防渗(冲)工程按变形缝或结构划分。渠道工程:当

Q<30m3/s 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 100 m;当 Q>=30m3/s 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 50 m,且须按底板、
左边坡衬砌、左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右边坡衬砌、右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划分。建

筑物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开挖、基础或护底工程、土方回填、进口八字墙、边墙或闸墩、机架桥砼、胸墙

砼、出口八字墙或刺墙、设备安装等。

4.3 堤坝工程

按施工方法与施工工作量划分。对于堤身断面较小的堤身填筑工程,一般按长度(200~500m)或工
程量(1000~2000m3)来划分单元工程。

4.4 水土保持工程

借鉴水利水电工程按工序或工程措施或结构组成划分

4.4.1 水平梯田:田埂、田面、田坎;

4.4.2 造林:水平沟整地、鱼鳞坑整地、苗木栽植、穴播;

4.4.3 种草:整地、播种、管护;

4.4.4 蓄水池、旱水窖:集流场、基坑开挖、沉砂地、窖体及井盖;

4.4.5 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须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压井、喷灌、滴灌、管灌、防渗渠等工程的
结构组成再进一步细划;

4.4.6 护地坝及谷坊坝:基础、坝体、坝体表防护溢流口及消能工;

4.4.7 封育治理:抚育、补植、围栏、标志牌等;

4.4.8 沟头防护埂:土埂体、截水沟、土埂植物措施防护。

4.5 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类型的单元工程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

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且单元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 1.5 倍。。

同一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数目不宜少于 3 个。

4.6 中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