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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OO 一~二 OO 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

划〉的通知》

(建标[2002]85 号)和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城市建设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篇〉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的函》(建标标函

[2007]39 号)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是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标准,条款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为主线,统筹

考虑了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规范并未对城市轨

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本规范共分 8 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

营、车辆、限界、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中

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三里

河路 9 号建设部北配楼;邮政编码:100037;E-mail:qingd@caupd.com)。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 

中国北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所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地铁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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