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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

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的规定,于

2009 年 5 月

裁决体育用品公司支付张小姐年终奖金

1.2 万元。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期限一般为受理后的

15 日内;

 争议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调解期限依照当事人约定;

 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书面通知

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

本案中,体育用品公司与张小姐就年终奖金支付问题发生争议,张小姐申

请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由于年底,公司人事部和张小姐本人事情都比较多,

于是双方约定调解期限为

3 个月。调解期限截止日到,双方仍然未能达成调解协

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向双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张小

姐最终通过仲裁实现了自己的权利。

操作提示

1)协商或者调解是企业低成本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企业应该善

加利用,调解期限虽然可以约定延长,但最终应以实际解决纠纷为目的。

2)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规章制度变更对双

方履行合同的影响,设计相应条款,以防一旦规章制度变化时发生企业在劳

动合同履行上的困境或引发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