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利工程建设项目;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

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

  

1、勘察(测)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2、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条 第三条中规定必须进行勘察(测)设计招标

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项目审批

程序,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或紧急度汛的;

  (三)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

(测)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等原则。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招标投标活动不应受工程所属部门或所在地区

的影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