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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在完工后,如发现超出技术规范、标准允许误差范围的质量缺
陷或质量事故,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缺陷程度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补处理,
达到质量要求。未经修复达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果承包人继续施工造成
更严重缺陷或不执行监理的指令,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令暂停施工

(先口头后书面)并按程序

上报代表,经批准下达停工令,对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支付。如有必要,业主可雇用其他施
工队伍修复,其费用从原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对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
尽快提出事故报告,并抄送业主。总监代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审查承包
人提出的工程缺陷和事故的修复、处理方案,经总监代表同意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修复。

 

  

5.小结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项目的质量控制,
存在共同的特点,又有其特殊性。监理工程师要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监理合同、质量标准
为依据,对施工过程认真检查、监督和管理,才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1]王伟,姜迪. 高速公路施工进度监理管理要点[J]. 知识经济, 2010,(07) . 

  

[2] 肖春华. 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与控制[J]. 科技创新导报, 2009,(22) . 

  

[3] 韩莹利,李文明. 浅议信息系统项目的进度管理[J]. 中国信息界, 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