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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工具-文本范例

招聘录用制度(二)

第1条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
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
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2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第3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
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行政人资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第4条

招聘本着 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5条

应聘人员须向行政人资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行政人资部和用人
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
核工作。

第6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
行政人资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7条

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初试(完成对应
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
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1)仪表、修养、谈吐;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
识与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8条

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第9条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行政人资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可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行政
人资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第10条 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
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 4 张,并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
导批准后,于入职后 2 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第11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本公司行政人资部,以确保与你有

   

关的各项权益:

(1)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诞生子女;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12条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

并需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13条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行政人资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

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

入职培训;

(2)

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