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个人卫生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
CYFW187
页 码
1-1
个人卫生要做到: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岗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肠道传染病(包括带菌者)、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肝炎
等都不能从事饮食服务工作。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为员工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
经常进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