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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五险一金 缴费比例及经办详解

    目  录
一、概述
二、具体比例讲解
三、比例汇总说明表
四、办理登记程序

一、概述:

五险一金 ,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

住房公积金。

 

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

 

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

2、非深户:

 

养老、住院或综合医疗或劳务工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非深户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可选择参加综合医疗或住院医疗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如果选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单位选择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单位应

 

填写《深圳市企业职工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并附参加人员名册。
员工参保只能选择一地参保,不能同时两地参保,如一地已参保,应当出示当地社保部
门证明。

二、具体比例讲解:

(一)非深户员工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 10%,个人承担 8%;
2、医疗保险(任选一种)
(1)、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 6.5%,个人 2%;
(2)、住院+地方补充:1%全由单位承担;(

2008-3-1 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单位 0.8%,个人

0.2%

(3)、劳务工医疗:单位承担 8 元/月,个人承担 4 元/月;
3、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缴费工资基数:
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 300%,最低不得低于

市最低月工资水平。(特区内最低工资 850,特区外最

低工资 700)

非深户员工的住院医疗保险缴费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深圳市 2006 年

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926 元)

(二)深户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