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办法
目的:
本公司之员工依其意愿自请辞职时和公司解聘员工时,应遵循本准则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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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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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1
员工提出离职作业准则 :
2.1.1 离职预告:
2.1.1.1
员工提出离职时,应于预告时间前填妥《离职申请单》,依申请单要求办
理相关签核,签核完成后,人次方可根据签核之离职日期发给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2.1.1.2
离职预告时间:
A. 员工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者和实习生,于 3 日前预告。
B. 员工已签核完毕转正手续者,应于 30 日前预告。
2.1.2
离职申请书经权责主管核准后,由人资部发给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办理单》,
经相关程序签核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得离职。
2.1.3
离职人员若未依上列规定预告通知,或未完成交接手续进行离职者,公司
将不发给离职证明且不结算薪资;若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者,公司得
视情节轻重依法请求赔偿。
2.1.4
离职人员如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程序,应呈报权责主管核准由指定人员代办
交接程序,一切责任仍由离职人员负责。
2.1.5
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方式按公司正常发薪方式进行,于公司统一发薪日发
放薪资。
2.2
公司提出解聘员工作业准则 :
2.2.1
解聘预告:
2.2.1.1
公司提出解聘员工时,应于预告时间前填妥《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通知
单》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员工,并由员工签收,根据通
知书确定的离职日期签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2.2.1.2
解聘预告时间:
A.
员工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者和实习生,公司将于 3 日前预告或当日预
告发 3 天代通知金。
B.
员工已签核完毕转正手续者,应于 30 日前预告,或者当日预告发一个
月代通知金(即一个月本薪工资)
2.2.2
解聘流程:
2.2.2.1
解聘试用期内员工,用人部门应填写《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考核结果
为试用期不合格,然后在考试结论中写明解聘的离职日期,交
由人资部。人资部将与被解聘员工做离职面谈,告知被解聘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