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公司奖金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2、适用范围:
凡破爆器材公司车间生产作业人员,后勤管理及能源保障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一、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按照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天计算,每天 80 元,每月内累计休事假或病假 4 天以上者扣当月
100%奖金。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 80
元。
2.请假二天 180 元。
3.请假三天扣 380 元。
4.请假四天当月 100%奖金。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在业余时间加班满 8 小时的或在周六日加班的,车间内部给与
一个存休,。
(五)
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受公司委派外出受训 20 天以上者不与支付当月奖金。
3.
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给予奖金发放。
(六)
公伤或出差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 1 天 100 元(4 小时以内 40 元,超过 4 小时按 1 天算)。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 4 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 4 小时按 1 天 80
元。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
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 1 天扣发奖金 20 元,其余门诊仍按本办
法第 3 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双班员工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 100
元。
2.
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 5 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