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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考核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

(略)

2

人力资源考核的用途

(略)

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 就业规则 所规定的职工。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 6 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 6 个月以上者。

4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1

——

)人力资源考核

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

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2

——

)业绩考核

对员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

——

)态度考核

对员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

——

)学识考核

对员工所具备的职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价。

4

——

)能力考核

通过对职务工作行为的观察,分析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第二章 考核的分类

5

考核的分类

人员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1)E——临时工阶层
2)J——作业层
3)S——中间管理层
4)M——经营决策层

   

第六条 人员考核表

按上述人员分类,考核表分为四种:临时员工考核表,作业层员工考核表,中间管理层

员工考核表,经营层员工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