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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1

 

.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批准然后采购员购买。

  2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

 

.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二条采购作业方式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

 

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

 

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
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

 

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

 

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

 

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

 

工程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

 

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作业处理

  

 

第四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

 

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