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分为三类,即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在日常业务
中,一些技术人员在处理企业财险业务时,对于项目的承保条件考虑得比较充分,但对于
企业可保财产如何界定却很少考虑,这样极易导致需要特约承保的财产未在保单中进行特
别约定,而未予承保;而对于条款规定的不保财产以及客户不具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却未在
保单中剔除。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是一旦发生索赔,极易导致保险双方产生争议。客户会认
为,其所希望投保的财产,由于保险公司未作特约承保而不负责赔偿,并且保险条款规定
的不保财产没有在投保前明确告知剔除,还收取了相应的保费,这样有误导客户之嫌,侵
犯了客户的知情权。
  那要如何正确界定企财险可保财产范围呢?根据企财险条款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要求,
企业的可保财产从以下三个方面界定:
  一、投保人对于投保财产应具有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坏(或丧失)或因责任的产生而遭受经
济上的损失;因保险标的的安全或免于责任而受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
上述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则具有可保利益。具体地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失,或者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免受损
失的利害关系。可保利益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可保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

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可保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

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二、不保财产范围
  企业财产险条款中明确列明了各项不保财产,如土地、机动车、有价证券、技术资料等不
保财产的金额,在协助客户办理投保时应告知客户予以剔除,避免无效投保。
 
  三、投保财产属于条款所列特约承保财产范围
  有些财产价值高,风险特殊,例如:金银、古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因此在协助客户
办理投保时要求保险双方就其价值和赔偿方式进行特别约定,并在保单特约栏目中注明。根
据条款要求,特约承保财产如果未在保单中作特别约定,则视同不在承保财产之列。
  企业的财产只有经过这样三层筛选,才能确定为可保财产。可保财产通常用两种不同的
方式加以反映:一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二是以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了解如何正确界
定企业可保财产范围,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客户利益,另一方面在发生索赔时可以
减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