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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体系

   摘要:近年来,城市高层建筑火灾频繁,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本
文结合当前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分析了高层建筑法律责任缺失的现状,探索了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建设。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法律责任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高层建筑数量日益增多。
高层建筑居住人数众多、疏散扑救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而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以致高层建筑的

 

消防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火灾隐患较突出,火灾危险性较大。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和城市接连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2008 年 1 月,新疆乌鲁木
齐市德汇国际广场发生火灾,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2009 年 2 月,中央电视台新址发生
火灾,造成一名消防部队干部死亡,政治影响较为严重;2010 年 11 月上海静安区教师公
寓发生火灾,造成 58 人当场死亡。这些火灾的发生,均暴露出在部门监管职能履行不到

 

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以重庆市为例,截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有 11381 栋,数量在全国位
居前列。这些高层建筑在展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
防控工作难度,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2008 年重庆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了高层
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中发现,全市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
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当时全市 9801 栋高层建筑中共有 5711 栋存在
火灾隐患 26798 条,截至 2009 年底,仍有 1586 栋高层建筑存在 4782 条火灾隐患未整改
完毕,7 件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未销案。其中,建筑方面隐患 512 条,设施方面隐患
3688 条,管理方面隐患 582 条,分别占尚存隐患总数的 10.7%、77.1%和 12.2%。主要表现
在室内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坏损现象较为严重,疏散通道堵塞,防火分

 

区不符合要求以及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被占用等方面。

  这些消防安全隐患,有的本身就是 先天性 的,主体不明确、整改经费无法落实、整
改难度较大;有的隐患则是反复整治、反复出现。究其原因,这与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
其中的一些重要环节没有明确规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多产权高层建筑
的责任主体、共用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来源与使用、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等等。当前我国关于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方面的法律仅有公安部规章《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

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且均为 20 年前颁布的,带有极强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当前经济
和社会发展要求极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督促整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往往
无法可依,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了高层建
筑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不断出现,增加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和火
灾危险程度,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急需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从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

 

全管理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通过立法,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十分必要。

 

  二、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体系
  明确法律责任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基础,法律责任不清 ,
将导致管理缺位、安全缺失。笔者认为应按照《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原则,制定《高层建
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别从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以及高层建筑在使用、管理等具体环节方面进行责任的细化和明确,形成针对高层建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