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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建施工安全监理

  

 摘 要:本文是作者近几年的工作经验总结的,主要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房屋施

工的安全监理问题做了全面的探讨,以期对安全监理的完善与安全的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房屋施工;安全监理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背景 

  房屋施工的监理属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一部分,通常是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
工程建设中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目前较为通用的解释为:建设工程安全
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

(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

程的法律、法规、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
设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是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中的人、

材料、机械、方法、环境及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
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有关方针、政策,有效地将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以确保施工安全。根据
定义可以看出房屋施工的安全监理涉及的主体多而复杂,工作量大、程序多,但是目标十分
的明确

 - - 即施工的安全。 

  

2.当前房屋施工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制度层面来看,存在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现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些还有相互抵触的情况,不利于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其次从参与
房屋施工的各主体来看,各方主体对安全监理的重视和认识还远远不够,对安全监理工作
的实施情况增加了不少困难;再次从监理队伍本身来看,也亟待优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理
人才的素质,规范监理市场秩序。

 

  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权责分配不平衡,具体表现在《安全条例》
仅对监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作了规定,而没有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责任。这就导致了工地上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首当其冲,成了第一个被追责的
单位,更有甚者,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被暂扣起来。这样做,首先
将影响监理单位的经营生产,而更大的弊端在于把安全监理的责任极大地转嫁到监理公司
形成一种错误的导向: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肯定是安全监理的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而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反倒弱化了。这种错误的追责倾向及其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本身
并无执行力、只有监督建议权利的限制,使他们的工作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不利于安全监理
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仍然存在,使当前的安全监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多年来,无
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普遍强调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与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而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重视还是不够的。许多的建设单位还不能
认同目前实行的安全监理制度,而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监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对工
程进度或造价等的影响对安全问题不积极落实整改,对安全隐患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频发
的房屋施工安全事故很多都是可以提前杜绝的,可以使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
芽状态时,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轻视,对安全监理的意见的忽视,
再加上当前监理单位客观上缺乏执行能力,或者主观上缺乏职业道德,顾忌自己业务的发
展,而对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十分宽容,倒向建设、施工单位,导致目前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在不少工程项目中流于形式,难以履行本职,真正起到促进和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的作用。

 

  监理人才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市场秩序混乱。科学技术因为对建筑业各种现象的深入
观察,对其规律的准确把握,能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种技术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