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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与服务型政府

【摘要】服务型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

质,服务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政府行政服
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
行政服务的标准,则要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

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 人民的满意度 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型政府,衡量尺度
新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服务型政府将应运而

” “

生。新型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把 行政效率 和 行政效

益 作为政府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 人民满意度 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同时也将行政管
理与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更好的造福于民。
    一、行政管理与服务型政府的含义

1、行政管理的含义

管理最直接的含义就是管辖与治理,在管理学中,管理是指通过信息获取、决策、计划、组织

领导、控制和创新等职能的发挥来分配、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以实现
单独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在不同的研究领域,人们对管理的认识、理解也不同,将管理引入行
政服务时,就变成了行政管理,其涵义是指一切

社会组织

团体对有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

 

行的社会活动。广义的: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

行政

 

司法等。狭义的:指国家行政

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2、服务型政府的含义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民主制度框架内,把服务作为社会治理价值体系

核心和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的一种政府模式或曰政府形态。

服务型政府职能结构的重心在于社会服务。社会服务职能是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其他一切职能都处

在次要的位置,服从于社会服务职能这一中心职能的实现。这就是说,社会服务本身就是目的,是服务型政府
存在的价值所在和主要依据,服务精神应该贯穿政府活动始终以及一切政府活动中。服务型政府提倡公民参与,
并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提供社会服务虽然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但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怎样提供服务,却不取决
于政府意志,而是取决于公民的意愿和要求,政府必须对公民的服务要求做出前瞻性的回应。

二、行政管理与服务型政府的联系

  

1.管理与服务本质上是统一的,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新型中国政府必然

也应树立 服务 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
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
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
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
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
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
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
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

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
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
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
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