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的太阳能光电计算资料
一、关于青岛地区太阳日照时间和太阳能量的计算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统计局《青岛市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2007 年)》青岛地区,年(三年)平
均日照时数为
2550.7 小时,日照百分率达 58%,年日照
总量为
5020 兆焦/平方米(平均每平米每小时的太阳能为
1.97 MJ),年平均当量值折标准煤为 171.29 千克标煤/平
方米。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统计局《青岛市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2008 年)》,2008 年青岛市日照时
数为
2171.8 小时。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统计局《青岛市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2009 年)》,2009 年,全市平均日照
时数为
2424 小时。
二、青岛地区有关太阳能光电等价值折标煤的计算依据
和等价值的确定
(一)青岛地区有关太阳能光电等价值折标煤计算依
据
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2008)规定:
“电力(等价值)按当年火电发电标准煤耗计算”。
(二)青岛地区有关太阳能光电等价值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