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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险意识培养

 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

目前,我国保险事业发展遇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解决它的有效办法是培养国民

的保险意识,这是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发展保险业务是硬道理,发展保
险业务,加强法制建设是发展保险业务的保证,从长远来看,贯彻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精
神,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是我国加入

WTO 的基本要求,为此要培养保险人才,

使用人才,爱惜人才。
  自

1980 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得到飞速的发展,但从近三年来的情况

看,财产保险业务发展速度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人寿保险业务发展也在减速,这是很
值得研究的,这是在我国保险业拓荒阶段的怪现象,这是我们面临加入

WTO、接受挑战的

考验,分析这个问题,必须遵照邓小平两点论的分析方法,既看到成绩,又要看到缺点,
既看到光明的一方,也要研究阴暗的一方,才可找到正确的理论途径,从而指导实践,发
展我国保险事业。
  我国保险事业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

1999 年底,我国保险业

务保费收入

1393.22 亿元,同比增长 10.1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 521.12 亿元,同比增

2.93%,人身险保费收入为 827.1 亿元,同比增长 15%,占保费总收入 62.6%。1995 年 6

30 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1998 年 11 月 18

日中国保监会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已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业绩的取得
与保险理论的研究是分不开的。在

1980 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时,保险理论工作者,以邓小

平理论为指导,应用保险基本原理,开展保险理论研究。保险理论围绕着保险的职能、作用、
地位开展讨论,否定了保险是

“倒口袋”的说法,确立了保险的地位;1985 年国务院颁发了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之后,保险理论开始探索分业经营、保险市场建设、保险立法、保险

公司经营体制、开展保险业务等等问题,这些理论比保险立法、分业经营、管理体制建设提前

5 至 10 年时间,应该说功不可没,是有目共睹的。

  现在,我国保险业务发展遇到了困难,主要是保险理论和中国发展保险事业的国情没
有结合好,盲目行动,解决当前保险发展的问题,只能以邓小平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

理论为指导,把保险理论和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理论,指导
保险实践,才能将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
  一、培养国民的保险意识,是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
  大家都知道,存在决定意识,但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性。保险是

“舶来品”,它在我国

不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而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外国列强为了
掠夺我国的财富强加在我们头上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才将旧中国的保险业改造成为新
中国的保险业。但很快受极

“左”思潮的影响,国内业务遭到停办的厄运。直到 1980 年,我党

和全国民众认识到商品经济是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保险才真正为我所用。但在实践中,
人们把保险公司当作是卖

“保险柜”的,或是经营“保险丝”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国家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