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娠期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

最新研究进展,参考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最新的研究指南,并结合我

国国情和临床治疗经验,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本指南。本指南征询

循证医学的理念,对有关治疗方案作出证据评价,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进行等级评价并有推荐建议(

1

 Ⅰ

)证据等级 级证据:证

据来自至少一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1 级证据: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2 级证据: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

性)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3 级:证据来比较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

果的差异; 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专家意见。

2

 

)推荐建议

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

用于临床预防;

C: 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

预防;

E 有相当证据建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 I:没有足够的证据。

 

 ≥

(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收缩压

140mmHg 和(或)

舒张压

90mmHg,于产后 12 周恢复正常。尿蛋白(一)。产后方可确

诊 。 少 数 患 者 可 伴 有 上 腹 部 不 适 或 血 小 板 减 少 。

轻度:妊娠

20

周后出现收缩压

140mmHg

和(或)舒张压

90mmHg

尿

0.3g/24h

重度: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子

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血压持续升

高 : 收 缩 压

160mmHg

和 ( 或 ) 舒 张 压

110mmHg

蛋 白 尿

≥2.0g/24h

或随机蛋白尿 (

++

); 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