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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脚手架

施工方案;吊蓝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撑系统设计计算

书和砼输送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

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

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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