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校正办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保检验仪器量规的精准,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仪器
量规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仪器量规。
第三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
第四条
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仪器量规均需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
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
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三)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
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
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四)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
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
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
凭证。
(五)有关校正方面
1.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
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
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量管理单位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
应立即校正。
(2)检验仪器、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
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
为校正,但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