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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障房规划设计

 摘要:针对国家

2011 年提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 3600 万套保障房,以解决保证中低收

入家庭生活质量的主导思想,就保障房社区规划中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混居模式、日
照、停车位等问题进行浅议。

 

  关键词:保障房容积率

 绿地率 配套设施 混居模式 日照停车位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国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出

“住有所居”的目标,2011 年提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 3600 万套保障房使保障性住房

覆盖面积达到

20%左右。保障房的选址及规划是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的主导因素,保

障房不能仅仅是小套型的房子,更重要的是一套生活解决方案

——这才是“保障”之要义。本

文就保障房社区规划中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混居模式、日照、停车位等问题进行浅议。

 

  一.混居配建还是集中建设

 

  无论从吸引社会力量参建保障房方面考虑,还是从城市公共资源有效分配方面考虑,
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已成为许多城市积极探索的模式。然而在建筑设计界看来,配建这一生产
方式的改变必然带来不同收入人群的混居生活方式,从城市规划学方面考虑,应该提倡

“混

居型

”的居住模式,一是创造和谐社会氛围,避免让低收入家庭被再度边缘化;二是公平有

效地分配城市公共服务资源;三是高低收入家庭混居在一起,可以形成新的社区格局,提
高社会效能。规划设计中应注重保障房不宜集中规模建造,提倡

“大混合,小分割”的概念,

保障房不适合大量集中建设,可以在一个社区规划几栋相对独立的保障房。坚决反对做成小
混合,即一栋商品房中有部分是保障房,这太不符合人们的居住习惯。建议可以在

100 户至

300 户之间为一个单位,并优先考虑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成熟的地段,这既能实现相对独立 ,
也能与城市共融生存。

 

  二.配套设施不应该成为短板

 

  如果保障房仅仅解决了居所的问题,却因为位置偏远造成了交通、购物、教育、医疗等生
活方面的不便,则反而给低收入家庭带来更大的负担。以上这几点便关系到保障房的配套设
施问题,保障房由于其居住人口更为密集,加上居住者收入相对较低,决定了需要更为完
善的社区及城市公共配套服务。目前许多保障房项目的社区配套本身就不够齐全,不足以保
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甚至给生活造成负担,这无疑丧失了其保障的根本含义,光给
一个孤立的住宅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为了降低被保障家庭的生活成本必须要配套足够的
公共交通、购物商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议按照千人指标计算配套设施的标准,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配套设施的齐备和完善。

 

  三.日照标准的控制

 

  能否在保障房设计当中,为保证功能性和集约性,适当牺牲日照标准,是广大设计师
的困惑。有些设计人员认为不销售产权的租赁保障房从使用属性而言相当于旅馆建筑,居住
者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可以分地域,分保障房类型适当放宽日照标准,以满足住宅的功能性
和集约性设计要求。但作者认为虽然租赁型保障房的住户流动性大,但保障家庭中也有老人
和儿童,住户是动态变化的,不能因某些一些人群的特殊情况而牺牲另一批人的生活质量。
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房,所居住的都是人,必须享受同等的住房品质,不能违背人的基
本需要。

 

  四.容积率过高并不划算

 

  出于对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考虑,以高容积率换取更多的房源,成为各地建设保障房
的普遍做法,一些地方,保障房小区的容积率甚至达到

5 以上,这只为满足硬性指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