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工
程
等
别
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
(10
8
m
3
)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城镇及工
矿企业的重要
性
保护农田
(10
4
亩)
治涝面积
(10
4
亩)
灌溉面积
(10
4
亩)
供水对象重
要性
装机容量
(10
4
kW)
I
大(1)型
≥10
特别重要
≥500
≥200
≥150
特别重要
≥120
Ⅱ
大(2)型
10~1.0
重要
500~100 200~60 150~50
重要
120~30
Ⅲ
中型
1.0~0.10
中等
100~30
60~15
50~5
中等
30~5
IV 小(1)型 0.10~0.01
一般
30~5
15~3
5~0.5
一般
5~1
V
小(2)型 0.01~0.001
<5
<3
<0.5
<1
表
2.2.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I
1
3
Ⅱ
2
3
Ⅲ
3
4
IV
4
5
V
5
5
表
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级别
保护对象
失事后果
使用年
限(年)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规模
高度(m)
库容(10
8
m
3
)
3 有特殊要求的 1 级永
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
或推迟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
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3
>50
>1.0
4 1、2 级永久性水工
建筑物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或影响工
程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而造成
较大经济损失
3~1.5 50~15
1.0~0.1
5 3、4 级永久性水工
建筑物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
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小
<1.5
<15
<0.1
表
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坝 型
拦洪库容(10
8
m
3
)
>1.0
1.0~0.1
<0.1
土石坝
>100
100~50
50~2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50
50~2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