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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分类初步分析

1、概述

  据

((2011 年中国水利年鉴》,我国共有水库 87 873 座(不含台、港、澳地区),

其中小型水库

84 052 座,占水库总数的 95.65%,也是水库安全管理的主体。

我国小型水库大多建于

20 世纪 50—70 年代,受当时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

的影响,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因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低
相应的设计标准、安全准则、管理标准也低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实际施工与运行
管理重视不足,给小型水库管理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且长期以来缺乏运行维护
资金,管理粗放,工程老化失修。因此,小型水库工程安全问题突出、事故多发
直接威胁下游安全,并影响水库效益发挥。目前,我国的大坝安全采用三类坝的
传统分类方法,发达国家已开始以后果进行分类。针对小型水库安全分类,进行
初步比较分析。
  

2、小型水库与 ICOLD 小坝的区别

  

2.1 ICOLD 的小坝划分

  国际上一般根据坝高与设计蓄水库容将坝划分为大坝

(Large Dams)与小坝

(Small Dams)。
  

ICOLD 157 号公告中关于坝的定义如下 :

  

(1)大坝: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即可:①坝高≥15 m;② 5 m< 15 m 且

V>300 万立方米 。
  

(2)小坝:2.5 m<H<15 m 且 H2V0.5<200。

  式中,

H 表示自河床底高程至坝顶的距离(m),在聚居点或人口多的地区,

最小坝高可为

2 m 或 3 m;表示最高运行水位(一般为设计蓄水位)对应的库容

(10 m ),滞洪水库应选用溢洪道堰顶高程以下的(设计)库容。
  大坝与小坝的分类见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