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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高管人员年薪包括基准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
第八条 基准年薪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公司按
基本年薪的1/12,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薪酬约占年薪的60%-70%。
第九条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以绩效薪酬基数为基础,根据公司高管团队完成董事会下达的总
体年度绩效目标及高管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获得的薪酬。绩效
薪酬在完成年度审计后一个月内发放。绩效薪酬约占年薪的30-40%。高管年度考
核总得分与绩效薪酬挂钩。
第十条 公司高管兼任公司董事时,年薪方案上限以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基准年薪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第四章 年薪的考核与审批
第十三条 高管人员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批确认。考核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高管本人要根据公司的总体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分工在每年的年
末提出下一年度所分管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建议报考核小组。
第十五条 考核小组根据公司高管团队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高管人员分工,讨
论提出副总等其他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建议并报总经理审核确定。总经理年度
考核目标主要为董事会下达的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