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诺所有由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甲方使用,不向甲方以外的第
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任何信息及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5、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 需求人才如下,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及预期完成年度目标后应得收入。猎头费用为
总年薪的 17%-22% 。
岗位 1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岗位 2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岗位 3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岗位 4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岗位 5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岗位 6
:
名 年薪
万元 费用 万元
5.2
以上总服务费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
具体支付方式为:
(1)首付:签定合同之日起 5 日内首付项目启动费 万元,大写 ;
(首付为猎头总费用的 50%)
(2)二期:人选与甲方签定聘用合同或进入岗位试用之日起 5 日内,甲方支付余款 万元,
大写 (如有其它未到岗职位则本次只需支付到岗职位余款即可);(二期为总猎头
费用的
30%
)
(3)三期:人选与甲方试用期结束后(最迟不晚于本合同服务期结束日)5 日内,甲方支付余款
万元,大写 (如有其它未到岗职位则本次只需支付到岗职位余款即可)。(三期为总
猎头费用的
20%
)
具体退款方式为:
在服务期结束后如仍未有适当人员入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未完成岗位人数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可根据支付方式选择对应的一种方式:
□
按人数退还甲方该职位人选已支付费用的 50%,退还方式为人民币。
□
按人数退还甲方该职位人选已支付费用的 100%,退还方式为淘才服务的淘才币。
5.3 若人选在试用期内离开甲方(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应在人选离开之日起
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就此职位继续进行人选提供,并不再重复收取服务费用。
5.4 在此双方都明白,乙方与人才候选人作初步接触联系时,乙方也许会、也许不会马上将甲方的详
细情况告诉候选人;同时,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不要代表甲方与某些特定候选人联系,乙方有责任按甲
方的要求做。这样的请求甲方须提前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可以接受电子邮件)。
5.5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对乙方推荐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委托招聘人数,按实际所聘人员人数及其相
应级别的服务费标准全额追加服务费。
5.6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如由乙方提出终止,须向甲方 100%退还已收费
用;如由甲方提出终止,无需再行支付乙方任何未支付费用,但尚有人选正在试用时除外。
6、一般条款
6.1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 如有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报请青岛市人民法院裁决。
6.3 此服务合同及其附件《职位说明书》是甲方与乙方就此次人才访寻事项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与甲
方间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讨论、商谈都不发生法律效用,它们都将被此合同的条款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