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
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
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5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6条
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
理方法)。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
第八条 运输及保险 。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
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
保运输险。)
第九条 运输费用负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
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
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任意一
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
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