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
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
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 5000
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
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
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 元/
天 30 元/
天 30 元/
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 元/
天 40 元/
天 40 元/
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 元/
天 50 元/
天 50 元/
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
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 以后出发
(或 12:00 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 以前出发(或 12:00
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
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 20%、午餐或晚
餐 40
%)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