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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监理细则之五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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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规定的材料、级配等进行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
过试验提出适用于本工程的实施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采用
见证抽检等检查方式,审签其试验结果资料。
2.6 审核拌制砼的水质检测资料,砼粗、细骨料的质量取样记录和有关检测
结果质量评定资料。
2.7 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的材料、砼施工配合比,立即报告总监,并责令其
暂停使用或清退出场。
2.8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砼施工配合比试验资料。合格后方准予使用。
三.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控措施
3.1 检查施工单位应检测、试验的项目和内容是否全面。
3.1.1 根据生产厂家及施工方提供的各项检测、试验资料、其重点审查以下
各项性能指标:
水泥:力学性能、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钢材:力学强度(抗拉、冷弯)、工艺性能、现场锈蚀程度等;
粉煤灰:等级、烧失量、细度、初次及煤种变化时控制碱含量;
外加剂:工艺使用时的均匀程度及改变水泥、煤灰时的适用性;
骨料:变异性及对砼配合比的影响,要求稳定、工艺中带入的杂质;
沥青:牌号、力学性能及使用工艺。
3.1.2 依据水工建筑材料保管条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经检验合格的建筑
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的堆放、运输、储存条件
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有执行正确的管理责任制度,以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
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