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③当锅炉额定蒸
发量大于等于 6 吨/时(L/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 6 吨/时(t/h)的锅炉如发现局
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 0.05
毫克/升 (mg/L)。
④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l-)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
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
比值关系。
⑤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⑥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水质调整操作: 锅炉运行中,进入锅内的水含有一定的杂质,随
着锅水不断蒸发浓缩,锅水中的杂质含量会越来越高,当它们的量超过一定限度 (允许
值)时,会造成蒸汽品质恶化、锅炉结垢、受热面管子堵塞、水循环破坏、锅炉受热面腐蚀,
严重危及锅炉安全运行。因此,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必须对锅水进行监督检测,使其水质
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对于小型锅炉的锅内水处理主要是控制锅水中的碱度和溶解
固形物。
1.锅水碱度的调整
(1)影响锅水碱度发生变化的因素
a.未按规定的数量加药。
b.配置的软水剂不正确。
c.选用软水剂种类有误。
d.给水水质发生了变化。
e.排污量不准确。
f.取样方法或化验数据有误。
(2)调整方法
a.当碱度增高时,应加大连续排污量。如果没有连续排污装置,应采用定期排污排出部分
碱度大的锅水,补充部分水。
b.当碱度降低时,可在补充水中适当加大投药量,减少连续排污量,停止定期排污。
2.锅水溶解固形物的调整
(1)影响锅水溶解固形物的因素
a.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排污量进行排污。
b.有炉外化学处理时,离子交换剂冲洗不彻底使残余再生液带入锅内。
c.给水水质发生变化。
d.取样方法或化验数据有误。
(2)锅水溶解固形物超标时的调整方法
a.通过排污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开大排污阀连续排污。
b.调整定期排污阀开启的次数及时问,降低锅水溶解固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