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表一)
。
被拆迁区域内的(已扣除国家收益的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为 335.94 元/㎡,大写每
平方米土地面积叁佰叁拾伍元玖角肆分人民币。
上述结论仅为川恒通评房字(2003) ×× “
号 乙镇丙、丁、戎三条街拆迁区域 A、B 段拆迁补偿估
”
价 报告书的一部分,应用时须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二○○三年六月六日
表一
估价结果一览表
现场查勘核对表 房屋现值
序号 被拆迁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坐落 层数 用途 建筑面积(m2) 占地面积(m2)
建筑结构 修建/
翻建时间 单价(元/㎡) 合计(万元)
1 S
二层 住宅 243.42 163.79 一层石头、土勾缝,
二层砖混 1990
年修建 459 11.18
2
略
合计 44040.543 30608.09 446 1965.91
“
注:①根据房地产评估委托书,全部房屋均按住宅评估。②上述结论的应用需详见本报告中 价
”
格定义 部分。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自川恒通评房字(2003) ×× “
号 乙镇丙、丁、戎三条街拆迁区域 A、B
”
段拆迁补偿估价
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
“
”
中已说明的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和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务院令第 305 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甲县人民政府甲县政[××] ×号《甲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甲县政[××] ×号《甲
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操作实施意见》、甲县政[××] ×号《甲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
施办法》、
《西藏甲县乙镇土地定级估价》以及有利于旧城改造的原则进行分析测算,形成意见和
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本估价工作组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助理××、××已对本估价报告
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
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7.委托方提供的估价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直接影响我们的估价分析和结论,委托方对提供的估价
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陈述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因该资料失实造成评估
结果有误,未按本次估价目的完整使用,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8.
“
”
本估价报告评估结果页应经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盖章,并与本估价报告的 致委托方函 、
“
” “
” “
” “
” “
”
估价师声明 、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 估价结果报告 、 估价技术报告 和 附件 构成完整
“
”
的估价报告。报告使用人应明确本次评估的价格定义和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部分所载明的
内容,严格按照本估价报告全部完整地应用,我们不对任何割裂使用的应用行为负责。否则由
此引起的后果与本所和估价人员无关。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