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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建 2.0.21)

3.2. 消防车道:

·宽度 x 高度:4x4 米(建 6.0.9 条)、(高 4.3.4 条)、(车 4.3.2 条、4.3.3 条)
·坡度:宜<3%(建 6.0.9 条)
·回车场:位于尽端车道,应 12m×12m、宜 18m×18m(建 6.0.10 条),宜
15m×15m、18m×18m(高 4.3.5 条),宜 12m×12m(车 4.3.2 条)
·消防车尺寸:最大长度 15.7m 最大宽度 4.5m×最大高度 4.15m、最大载重

量 35.3t、最大转弯半径 24m;最小长度 5.8m 最小宽度 1.95m×最小高度
1.98m、最小转弯半径 10m。(建 6.0.9 条说明)
·消防车转弯半径:普通消防车 9m、登高车 12m、特种车 16~20m(建 6.0.10

条说明)
·扑救深度:建筑物进深 50m 以内,可以保证扑救面。对于空间大的建筑

应设满足消防车穿过的通道或进出建筑的出入口。
·环形消防车道:高层建筑、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2000 个座位

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 3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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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

道(建 6.0.5)。厂房、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等(建
6.0.6、6.0.7)。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

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
道路。(车 4.3.1)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建 6.0.8、高
4.3.3)

·(建 6.0.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

不宜大于 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 150m 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
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 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
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 150m 或总长度
超过 220m 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