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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方案设计费报价、优惠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名单、服务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

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等。

标书均为 A4(297mm*210mm)2 份,加盖公章密封单独报送。另附电子图文件一

份,联合体投标应附联合设计协议书,格式自定。

3、设计进度要求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阶段

提交时间

备注

1

规划建筑方案报批文本

方案

45 天

包括电子文件

2

初步设计文本

初设

30 天

包括电子文件

3

初步设计概算

初设

(与初设同时)

包括电子文件

4

桩基图

施设

初设后 20 天

包括电子文件

5

施工图及有关报审资料

施设

70 天 ( 含 桩 基

图)

包括电子文件

6

建 筑 面 积 核 验 表 相 关 资 料

(包括 PL 线、总平图、资质

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料

施设

与施工图同时提供

包括电子文件

7

室外管线综合图设计图纸

施设

与施工图同时提供

包括电子文件

4、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必须在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告。
5、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 3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

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

评标。

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6.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6.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8、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

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

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二、开、评标方式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