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油改气改造试点工作的管理,保障
水上交通安全及油改气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明确如下:
一、在有关安全、技术问题论证阶段及相应管理法规、技
“
术规范出台前,油改气试点将按照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的原则开展。现阶段我局将
对在 2011 年底前已完成技术改造船舶的试点方案进行核
准,请各试点业主单位按要求补报有关试点方案;原则上
待上述船舶试点营运一段时间(3-6 个月)取得一定的试
点经验后,
我局再受理其他船舶的试点申请。
二、申请船舶进行试点的业主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
理要求的经营、海务、机务、船员管理等组织机构。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