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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油改气改造试点工作的管理,保障

水上交通安全及油改气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明确如下:

    一、在有关安全、技术问题论证阶段及相应管理法规、技

术规范出台前,油改气试点将按照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的原则开展。现阶段我局将

对在 2011 年底前已完成技术改造船舶的试点方案进行核

准,请各试点业主单位按要求补报有关试点方案;原则上

待上述船舶试点营运一段时间(3-6 个月)取得一定的试

点经验后,

 

我局再受理其他船舶的试点申请。

    

 

二、申请船舶进行试点的业主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

理要求的经营、海务、机务、船员管理等组织机构。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