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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钢丝绳、随行电缆、门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逆变器、电路板)的详细介绍

资料。

1.14、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进口部件或系统的型号、性能:

①曳引机系统;②控制系统(包括逻辑控制系统和驱动控制系统);③

门机系统;④监控系统。

1.15

、故障率:交付使用后,用时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 2 次

(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该指标将在电梯交付使用后考核,

如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指标将由采购人从质量保证款中按相应比例扣除。

2  

、 基本要求:

2.1

 

、设备要求采用具有完善控制模块功能的两用型乘客电梯, 以便今后

根据需要可以升级,如今后需要增加语音报站、地震功能、远程监控等功能时

可以方便实现;

2.2、电梯三大重要关键部件(曳引机、主控制板:包括成套控制系统及软

件.变频器及控制开关.系统变压器、门机系统)应采用原装欧、美、日地区进口

产品,并提供其主要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及有关图片资料;

 

上述部件在验收时

必须提供原产地品牌证书及通关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

承诺。

2.3、符合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1 条的基本要求。

2.4、电梯导靴须采用滚轮导靴。

3、外观质量要求

3.1 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4 条要求。

3.2 层门形式与装饰为标准中分门,带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门机应采用

交流变频控制;底层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其余各层采用拷漆大门套。底层

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其余各层厅门采用拷漆。

3.3 装潢要求:

3.3.1 轿厢;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轿顶设轴流风机和紧急出口,并

承受三人以上的重量以便于维修,轿顶照明(嵌入式)、天花板及地面装潢

(地板采用市价在 200 元人民币以上的花岗岩)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轿厢内部装潢方案,同时标明含在投标总价中

的装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