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一般。由于高层建筑施工所涉及的专业多、技术难度高,因而参与施工建设的承包商
往往有很多家、总承包商一般是经过招标而确定的,其资格能力已在招标前进行了认真审
查,而分包商往往是业主或总承包商选定的,协助业主选定分包商是监理单位的职责,
审查分包商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1
)审查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审查分包企业的业绩、财务状况、企业管理状况、企业信誉,看其目前是否有履约
能力和承担赔偿风险的能力。
3)审查分包企业该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特殊工种是否有上岗
证。
4)施工现场物资设施的投入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垂直运输工作,施工电梯、脚手
架、摸板等物质设施。
3.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可行且可能经济;
2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注、养护以及防止开裂,防止产生冷缝等措施;
3
)基坑降水措施;
4
)施工测量及垂直度控制措施;
5
)垂直运输设备及观测点的留置;
6
)沉降观测及观测点的留置;
7
)外墙防水措施及施工;
8
)施工机械设备,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9
)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得力,设施是否落实。
4
基坑支护与降水
高层建筑一般都有一层或多层地下室,基础埋深较大,因而基坑开挖较深,基坑周
边的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跨蹋,基坑开挖影响基础施工、甚至酿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因而对基坑周边需支护,同时基坑开挖过程中和开挖后会遇到地下水、地表水的渗入,造
成基坑积水使地基承载力下降,破坏边坡稳定,因而需要做好降水工作。
基坑支护工程属基础分部中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而降水排水是该子分部的分项
工程。
支护结构有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等型式。我市较多采用排水桩形式(灌
注桩)。其检验评定标准同桩基础,其他支护型式的检验评定标准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七章,其相应验收记录表为 010201、010203、010204、010205
。
常见降水方法有集水明排、井点、管井等。
由于集水明排施工简单,成本低,因而是最常采用的方法,明沟和集水井应设备在
基础轮廓线外,并距基础边缘净距离不应小于 0.4m,离井边坡净距离应小于 0.3m,排水
沟底比挖土面低 0.3m~0.4m,集水井底比沟底低 0.5
以上。
集水明排适用条件为:
①填土、粉土、粘性土、沙土;
②渗透系数大于 7m/d,小于 20m/d
;
③降水深度小于 5m
;
④地下水位超出基底高度小于 2m
。
施工前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相邻建筑物基础情况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情况而选择
适合的降水方案。排水时如出现流沙、流土、管涌塌陷等现象时,特别是可能影响相邻建筑
安全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地下防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