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
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我们在网络
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
大了很多。
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
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一是数字化、网络
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
IE 浏
览量堪称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
数据可以及时上传。四是资源庞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
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
机构。
网络信息资源的这些特征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与传统知识产权
完全不同的特点,如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则是公开 ,
公共的信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而网络知识产权则是无国界的。
二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及网络知识产权漏洞
1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
创意经济将成为
21 世纪的黄金产业,政策制定者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
”
护,尤其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 英国创意产业之父、创意集团和创意商学
院的主席约翰
·霍金斯在 2005 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接受《第一财经日报》
专访时如此说。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新的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系统还很不完善,法律确认,保护的范围等还有争议,取
证难等问题,也是受网络技术制约的,以及实现社会与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
矛盾与冲突,导致了网络共建整体行为的失范,从而使不少现实社会中遵纪
守法的网民成为网上目无法纪的匿名侵权人。
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冲
击,传统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在网络环境中
基本已经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特定网络环境下的作品数字化,公开公共
化,无国界化等新的特征。传播形式发生很大变化,速度更加迅捷,而且作品
一旦在网上被公开,其传播,下载,复制等一系列的行为就很难被权利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