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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交流 

1. 引言 

农药登记是法定的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农药产品的效果和安全性的大量证明

资料进行评审和批准的过程。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在按照批准标签上写明
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时,即可达到预期的防治目的,又不会对农
药的使用者、食用经农药处理过食品的消费者以及野生动物或其它非靶生物
造成危害。 

进入市场前,为取得登记要做大量工作。一种好的农药登记体制不仅对农

药进入市场前进行评审,而且还要把这种评审同登记后的监督结合起来,以
保证已登记农药的使用符合登记时的要求和目的。 

登记后的活动可使登记过的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准则得到

进一步的管理。 登记后的活动为检验某一农药的效果、安全性和它对环境的
影响预测的准确性提供了检验手段。这些预测是根据登记资料做出的。如果
监督结果对产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提出怀疑,可要求进一步做试验或采取
适当的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尽管已预测某种农药有潜在的危害作用,但通
过实际使用,显示出其是安全的,就可对以前已采取的管理措施进行修改。 

登记后的活动与登记过程同等重要,这些活动应该成为农药销售、生产和

使用管理法规的基本组成部分。1982 年在罗马召开的粮农组织第二次协调农
药登记要求政府办商会议上,讨论了把登记后监督做为对登记程序必要支持
的重要性。1986 年 12 月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二次地区性协调农药登记要求协商
会议上,亚太地区农药销售与使用协调网提出需要建立一些准则协助各国政
府对农药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这些准则已经建立起来以确保农药登记的目
的得以实现。这些准则是总结了许多国家农药后共同的实践发展而来的,特
别是以下这些活动: 

各种监测活动 

农药安全使用的培训 

实施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许可证制 

实施有关规定和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信息交流 

2. 监测活动 

监督或监测活动是为了保证农药登记政策的落实。为达到不同目的要进行

不同的监督或监测活动。 

市场上农药产品质量监测